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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
发布日期:2025-01-09    阅读量:2808

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GYB)每人最高 300 元;创办企业培训(SYB)每人最高 1200 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 2000 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 2800 元 。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本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本校在校学生提供免费职业技能评价服务,学生参加评价后取得中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每人 200 元标准给予补贴。评价机构按规定对本单位职工开展自主评价,劳动者考核评价合格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和中级工每人 200 元、高级工每人 280 元、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 350 元、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每人 5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

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本省颁发相关证书,每人每次可补贴 500 元。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就业的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可按照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获得当地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 30%。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经评价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 5000-8500 元标准予以补贴;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最高可上浮 30%。                                                                

来源:《揭阳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