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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相关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阅读量:202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各类人才集聚,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及《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发〔20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柔性引进人才引进资助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申报条件

  柔性引进人才具备条件在《关于开展2021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53号)规定的基础上再增加下列两个条件:不属于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子公司(事业部)间的人才派遣情形;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其他情形。

  二、明确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时间规定

  柔性引进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应在申报单位引进之日起2年内申请生活补贴,逾期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每年5-7月受理申报,集中受理申报后于每年8月15日前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简化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程序

  (一)揭阳市高层次人才B类以上证书可根据我市《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高层次人才业务受理部门的通知》(揭市人社函〔2022〕393号)文件精神,按照高层次人才服务“一件事”要求同时申请。

  (二)佐证材料提供“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人才柔性引进证明”,不再提供“柔性引进人才连续或者累计在我市工作30天以上的考勤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来往车票、差旅费用发票等;申报年度在全职单位的请假、派出等审批凭证”。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作相应调整之外,其他仍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53号)和《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高层次人才业务受理部门的通知》(揭市人社函〔2022〕39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申报单位可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通知公告处查阅通知文件。

  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掌握在我市工作柔性引进人才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时间规定报送。

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高层次人才认定):(0663)876892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事业单位申报):(0663)8220380;

市人才交流管理局(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0663)8232520;

市财政局社保科:(0663)8232830。   

附:1. 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指南

2. 柔性引进人才资助申报指南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揭阳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申报指南.doc
揭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资助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