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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0    阅读量:146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产业园、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粤东新城组织人事局,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文件精神,做好2025年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政策依据

根据《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文件精神,高层次人才划分为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具体分类见《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5年)》(附件1)。原按照《揭阳市中高级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已认定并发证的中高级人才,在《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实施后,自然过渡为新的分类对象。其中顶尖人才和一、二类人才过渡为A类人才,三、四类人才过渡为B类人才,五类人才过渡为C类人才。

二、认定范围

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面向已在我市工作、来揭自主创业或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协议)一年以上且在揭缴纳社会保险(柔性引进人才不作要求)的人才。工作单位包括我市市属、县(市、区)辖、中央和省属驻揭等企事业单位。

三、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除具备相应《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5年)》(附件1)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作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年龄一般在60周岁(2025年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以内,有突出成就或贡献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年接受申报,一般每月集中审批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认定

1、个人申请。申报人在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办理“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填写《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申报途径: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便民服务窗口→点击“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2、初审。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对申报人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与原件是否一致,审核完成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直接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各层级审核完成后,均需生成《审核意见汇总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盖章文件”处。

3、人社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A类和B类人才以及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揭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属企事业单位A类、B类、C类人才的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A类和B类人才的申报材料汇总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

4、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各类人才在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和用人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用人单位需将公示结果意见上传至系统“公示结果意见”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A类和B类人才以及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揭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属企事业单位C类人才的公示。

5、审批。公示无异议的高层次人才分类别分级审批。市委人才办负责全市A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B类人才以及市直、中央和省驻揭单位C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属C类人才的认定审批工作,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6、发证。审批通过的各类人才,按全市统一证书、统一名称、统一编号及“谁公示、谁发证”的原则,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电子证书)。

(二)调整认定类别

1、个人申请。申报人在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调整高层次人才认定类别”,填写《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调整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2、具体审核流程与申报认定相同。

(三)退出高层次人才管理

因工作调整、变动、退休等原因,不再符合原中高级人才认定相关条件或现行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条件的,由用人单位通过“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退出高层次人才管理”栏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按流程逐级提交审核,并提交至原发证部门审批。退出高层次人才管理人员的《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由用人单位负责收回,并提交至原发证部门。

(四)高层次人才证书到期重新申请认定

原中高级人才证书或高层次人才证书到期后,申报人如符合我市现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文件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中央和省属驻揭单位及时转发通知文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

(1)申报认定:按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栏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添加照片(近期彩色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上传个人电子佐证材料(PDF格式)。

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等户籍证明);②聘用文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协议、录用文件、入职审批表等);③认定证明材料(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④社保证明材料(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提供);⑤其他补充材料(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在揭阳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说明,仅由中央和省驻揭单位在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提供)。

(2)调整认定类别:按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栏目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添加照片(近期彩色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上传个人电子佐证材料(PDF格式)。

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②认定证明材料(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申报调整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如申请调整认定时工作单位与原认定时工作单位不一致,则需补充提供新单位聘用文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协议、录用文件、入职审批表等)和社保证明材料(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提供)。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

(1)申报认定、调整认定类别、退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生成盖章文件,填写审核意见后盖章扫描上传(PDF格式)。

(2)退出高层次人才管理(用人单位):申报人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退休证明、离职证明、调动函等)。

六、其他事项

退出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才,从不符合认定文件规定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关配套服务。

七、联系方式

揭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13613034701;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0663-8768920;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8688089;

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663-3295528;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2222601;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3-5584355;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0663-6692108;

揭阳产业园组织人事局:0663-8203383;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组织人事局:0663-6208815;

粤东新城组织人事局:0663-8186839;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0663-3377828。

 

附件:

1.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25年)

2. “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重点院校名单

3.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指南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